赤峰大学校史馆概念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赤峰大学前身为创办于1957年的赤峰师范学校,历经近七十载发展,积淀了厚重的办学底蕴和文化精神。为充分展示学校办学历史与发展成就,发挥校史馆的育人功能,激励师生弘扬办学传统,传承学校精神,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学校拟建设校史馆。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校史馆概念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内容
赤峰大学校史馆概念设计方案
二
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商业信誉良好,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技术团队、专业人员等方面具有卓越的设计能力、优异的专业建筑装修能力和成功经验。
3.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方案(高校校史馆、展览馆等同类型项目的设计)3项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项目代表性成果图片作为证明)。
4.设计单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三
建设需求
1.建设位置:赤峰大学博物馆一楼
2.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拟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前厅、序厅、发展历程厅、校友回眸及未来展望厅在内的核心展区。
3.项目总预算:300万元,设计标准应符合资金预算条件。
四
方案要求
1.设计方案应具有原创性、独创性。应征作品如涉嫌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由设计方承担一切责任,征集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2.概念设计方案主要包括展馆的设计理念、展陈大纲、设计方案整体效果图纸、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材质与工艺等。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展览大纲:学校提供基础素材资料,展陈大纲由设计公司自行编制(大纲文本至少包含三级标题)。
(2)设计说明:设计构思理念、主题创意说明、平面布局说明、材料工艺说明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3)设计图纸:整体俯视图、总平面布展图、各展区效果图、重点展项效果图、表达展陈设计意图的其他图纸,以及参观流线图、出入口分析图、展览技术设备和多媒体分布图等。设计效果图应充分表达设计理念,重点部位应加以说明,并充分考虑加固、消防、暖通等与原建筑的衔接问题。
(4)建设项目概算:按工程类、设备货物类、服务类等列出项目清单,分项目估价,并提供项目总体概算等。如无完整报价方案,则视作方案无效。
(5)设计方案著作权声明函(没有声明函的,视作应征设计方案无效)。
五
征集时间与方案报送
1.应征报名:意向单位须在2026年4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资质证明、业绩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4908012@qq.com),邮件主题注明“校史馆设计征集+单位名称”。学校审核通过后,发送项目基础资料。
2.方案提交: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17:00截止,逾期报送方案不予受理。
3.提交方式:设计方案需同时提交完整方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及图纸按A3幅面装订成册,包括设计图纸、彩色效果图、设计说明,项目概算等;完整的方案制作成不低于A3幅面的PDF文件,平面图文件必须同时提供dwg格式和jpg格式文件。电脑渲染图等图片文件应采用中国通用的应用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以U盘形式提交,连同以上纸质文件一起打包,并在包装正面标注应征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等信息,以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学校提交。
六
方案评选
1.现场勘测时间:学校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如应征方有需求,可提前联系工作人员进校现场勘察。
2.方案评审时间:由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方案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评审方案介绍:以演示PPT方式在评审会上进行汇报,时长不超过20分钟(含动画展示时间)。
4.报名应征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学校将通过《设计方案评分标准》(附件1)进行量化打分,根据综合得分情况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5.本次征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万元;二等奖2名,分别奖励人民币0.5万元;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0.3万元。获奖单位需提供对应金额的设计费发票,学校支付相应金额奖励。各应征方所得奖金产生的税费,由应征方依法自行缴纳。获奖单位有义务根据学校要求,对作品进行进一步修改与完善。未获奖者,不予费用支持,不再进行专门解释说明落选理由,对所有设计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补偿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七
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设计方案的公司出于自愿的原则,本次征集的设计方案仅作为我校相关项目建设方案撰写的参考依据,不作他用,我校不收取和支付任何费用。
2.方案征集期间所有材料由我校收集保存,方案不退还应征单位。我校对获奖的征集方案具有无偿使用权,有权汲取各征集方案的优点,对方案进行二次创作,如修改、增删、综合等,优化设计形成最终方案。不论该方案是否被我校采用,或部分采纳,或参考,都不作为对我校校史馆项目建设的约束条件。
3.本次提交的方案要具有可行性,方案提供商不能将项目建设周期内不可能实现的技术、功能等写入本方案。
4.本次各供应商提交的方案文本中不能有版权纠纷,如因版权等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方案提供商承担。
5.参加本次设计方案征集的单位需指定一位联系人,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6.凡参加本次设计方案征集的单位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它方式确认。
7.本次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为赤峰大学所有。
八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家华
电话:0476-8300081
邮箱:24908012@qq.com
附件:
1.赤峰大学校史馆概念设计方案征集报名表
附件1:赤峰大学校史馆概念设计方案征集报名表.docx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附件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docx
3.《声明函》参考文本
附件3:赤峰大学校史馆概念设计方案著作权声明函.docx
赤峰大学校史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4月16日
https://mp.weixin.qq.com/s/_OS-hObiLPtBhrbeKZZuHw
苏公网安备320214020028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