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安市城区春节氛围营造设计方案
为喜迎2026年春节,扮靓“生态宜居”的五福新城,让全市人民共度欢乐、祥和、喜庆、奋进的新春佳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福安市城区春节氛围营造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此次方案征集主要是对福安市城区广场、主干路段、桥梁等重要节点进行花化、彩化、亮化等春节氛围营造。以春节传统文化为内核,结合地域特色与时代元素,营造喜庆、温馨的节日氛围,增强市民归属感与幸福感。
二、设计要求
本项目设计要求将作为方案评审的主要依据,各参评的设计方案必须符合以下设计要求,不符合的将视为无效方案不予评审。
1.利旧原则。在往年布景设施基础上做提升,如对各高速口展板、溪北洋隧道出入口横幅、栖云桥灯柱等点位已有布景设施的利旧翻新。
2.以“五福新城.全家福安”为主题。从展示城市特色、融合福安历史文化与“福”文化、传递美好愿景等角度出发,将城市元素与春节氛围紧密相连,体现新年的喜庆和对未来的展望。
3.重要布置节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市政广场、莲池广场、市政府大院、市委大院、行政服务中心广场、阳头广场,栖云桥桥头绿地、会展酒店门口、原地税环岛、天马山脚下、溪北洋隧道口环岛、南高速口、西高速口、北高速口,金山路、冠后路、解放路(原中医院至金山路)、中兴东路、中兴西路、新华南路(车站至交警大队)、新华中路(市住建局至永辉超市)、世纪大道、满春街、富春大道(东百路段)、群益桥、彩虹桥等。
4.应体现可持续性元素。设置的景观造型或花化、彩化布景既衬托春节氛围又切合我市福文化精神需要,通过日常维护可以长期保存。氛围布置可结合现有场地打造小型灯光秀、主题花卉造型景观、园艺小品、装饰挂件等,但不限于以上方式。打造节日打卡点,突出城市美化、彩化、亮化的功能。设计方案效果图要色彩清楚,设计图要注明使用材质规格、型号、数量,景观造型要注明长、宽、高尺寸,要有白天和夜晚亮灯后的效果图。
5.成本控制。整体方案的实施成本不得高于200万元(需附预算清单)。
6.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设计方案中不得包含任何不良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三、成果要求
应征者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方案的文本包括景观节点区位图、效果图等。
2.日夜景效果图(可用3D渲染或手绘形式不限)。
3.营造景观节点设计说明(字数不限,说明清晰即可)。
4.不得在方案文本中出现姓名或公司名称(包括Logo、任何标识性图形等),如有违反上述要求,即取消参赛资格。
四、投稿及评审时间
1.方案提交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
2.评审结果公布时间:以专家评审结果时间为准。
五、设计方案评审
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方案提交后由主办单位组织邀请相关部门、两代表一委员、专家进行方案评审。方案评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从作品的艺术价值、社会价值、创新表现、主题表达、时代内涵等多种角度综合评判,评选出具有潜力和价值的作品。本次方案征集对最终评选入围并且经评审符合实施要求的前三名设计个人或团体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5万元,第二名奖励4万元,第三名奖励3万元。
六、报名要求
1.本次方案征集面向社会各界开放,参与者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设计师、艺术团队、大学生、社区居民及各类企业、组织等,鼓励不同背景和领域的人士参与创意征集。
2.应征方案免费提供且须为原创,已获奖项或专利的作品不得提交,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册条件,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主办单位因此造成的损失。
3.评为优胜的应征方案,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全部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应征方案进行再设计、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享有自行使用、授权他人使用应征方案用于实地建设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参赛者本人)未经主办单位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七、报名方式
1.方案要求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同时投稿,内附设计方案的解释和说明。
2.电子版方案发送至指定邮箱scgjszg@163.com。
3.纸质版方案以特快专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在规定日期内送、寄至福安市坂中乡岗中路3弄19号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3楼市政股,并在信封处注明“征集方案”字样及应征者姓名或公司名称和联系方式。咨询电话:
八、相关声明
1.凡报名参与方案设计的应征者均视为承认本《征集公告》的所有条款,所提交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
2.方案被采用后,方案应征者在方案未执行之前,不得对外泄露方案内容,否则主办单位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3.若发生以下情形的,则本次方案征集活动自动取消,不再评选预设奖项。
①若参加本次应征活动提交的设计成果少于5份;
②参加本次应征活动提交的所有设计成果,经专家组评审均不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
4.本公告解释权归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有。
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0月11日
来源:今日福安
https://mp.weixin.qq.com/s/NKQzMquP1sUZ3p5SD4_pJ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