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苏州市“文华奖”参评作品申报工作开始
各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各专业文艺院团、各专业美术院馆,各有关大专院校,各相关单位:2022年是。苏州文艺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为进一步激发全市文艺精品创作活力,促进专业艺术不断繁荣发展,根据《苏州市“文华奖”评奖办法》,我局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苏州市“文华奖”的申报及评奖工作,评奖分为舞台艺术和美术两大类。美术类初评、终评拟定于8月完成(展览拟定于9月29日——10月13日在苏州美术馆展出),舞台艺术类评奖展演时间拟定于9月举办。展演季活动将以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开展。现将作品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舞台艺术类作品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两年内新创、改编、移植或重大修改的作品均可申报。(二)申报作品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原则。提倡现实题材、重大题材(主题)作品申报,鼓励艺术创新。(三)戏剧类只限大型剧目(演出时长2小时左右)。音乐、舞蹈、曲艺类可以是大型剧目(含主题性晚会,演出时长1小时30分钟左右),亦可以是小型节目。申报往年创作的作品演出场次需满15场,申报评奖当年新创作的作品需完成5场。
(四)全市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民营艺术表演团体(仅限职业类),以及获得演出资质的大专院校剧团均可申报,群文类单位及演出团体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五)以各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以及有关大专院校、市直文艺院团为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在《第四届苏州市“文华奖”参评作品申报表(舞台艺术类)》上盖章后向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荐申报。
(六)申报材料:剧本、节目单和《第四届苏州市“文华奖”参评作品申报表(舞台艺术类)》等材料各3份,以纸质文件形式报送;剧目高清影像视频(MP4格式,小于1G)和5张剧照(分辨率不低于5184×3456,格式为JPEG),以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
二、美术类作品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两年内新创的作品均可申报,申报作品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原则。提倡现实题材、重大题材(主题)作品申报,鼓励艺术创新。(二)鼓励个人申报,申报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雕塑等各画种,每位作者申报数量不超过2件。在全国重要美术展览(如全国美展、百家金陵画展、或由中国美协主办的重要单项展览)和江苏重要的美术展览(由江苏省文旅厅主办,或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文联共同主办的展览)中的获奖作品不得申报。
(三)由各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市直美术单位、有关大专院校审核并在《第四届苏州市文华奖参评作品申报表(美术类)》上盖章后向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荐申报。作者本人也可向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处直接申报。
(四)申报材料:《第四届苏州市“文华奖”参评作品申报表(美术类)》、身份证复印件、参展或获奖证书复印件。10寸作品照片1张,照片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填写:作品题目、作者姓名(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作品规格(高×宽厘米)以及作者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三、奖项设置
(一)舞台艺术类设集体奖和单项奖。集体奖设文华大奖、文华荣誉大奖、文华新剧目奖和文华新节目奖4类奖项,文华荣誉大奖列于文华大奖之后,原则上原创剧目参评文华大奖,整理改编传统剧目、移植改编剧目参评文华荣誉大奖;单项奖设编剧奖、导演奖、表演奖、音乐设计奖、舞台美术设计奖5类奖项,另设荣誉奖单项奖若干,不占5类单项奖名额。
(二)美术类设文华美术奖和文华美术提名奖。
(三)本届评奖将根据申报作品,增设相关特别奖项。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舞台艺术类作品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二)美术类作品(照片)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9日。
(三)申报表可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上下载。
(四)以邮戳为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市(区)、各有关大专院校、各单位认真组织发动、积极推荐、严格把关。各地、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至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处,信封应写上“第四届苏州市文华奖申报材料(舞台艺术类/美术类)”字样。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38号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处
联系人:丁朦倩 孔玲燕
联系电话:0512-6982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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