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精·心‘塑’检”党建品牌标识(LOGO)设计征集竞赛
为切实加强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建品牌建设工作,打造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的宿州检察党建品牌,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宿州检察“精·心‘塑’检”党建品牌标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征集内容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精·心‘塑’检”党建品牌标识(LOGO)
征集范围
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征集时间
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4月11日
(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征集要求
投稿作品须凸显宿州检察“精·心‘塑’检”党建品牌,标识(LOGO)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能够较好反映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核心任务,强化党建引领,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以新的检察业绩展现党建领航新成效。电子稿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以JPG格式提交,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300-500字的创意说明。
奖项设置
1.由市检察院党建品牌标识征集组委会确定入围优秀作品10件。
2.由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从10件入围优秀作品中进行投票,机关评审小组共同研究确定选出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4件。
3.一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分别奖励人民币500元。
4.以上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奖金包含形象标识著作权转让费。
投稿方式
本次活动实行网上征集。投稿者将作品发至邮箱:szjcyjgdw@163.com。投稿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党建品牌标识征集活动”。联系电话:0557-3044897(工作日时间)。
注意事项
1.投稿者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内容及活动规则,主办方对活动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2.电子图纸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作者姓名和所在单位或院校的文字或图案,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投稿者须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后果自负,并取消参评资格。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投稿者提交作品时须提供作者本人手写签名的作品原创性与法律责任声明(扫描件),并和应征作品一并投递,因作品侵权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
4.所有入围作品一经公布,其知识产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修改、制作、传播等一切权利。
5.参加过其他竞赛、活动的作品,或使用他人曾经在公开场合发表过的创意的作品不允许参加本次活动。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0日
https://mp.weixin.qq.com/s/RumNAGgHkNCA3tdLEHIH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