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成华慈善"LOGO设计稿及成华区慈善品牌名称的公告
为凝聚全社会参与、推动支持成都市成华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广泛共识,培育打造权威、规范、易于传播、社会公信力高的慈善公益官方品牌,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成华慈善”LOGO设计稿及慈善品牌名称,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成华慈善”LOGO设计稿
2.成都市成华区慈善品牌名称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24:00截止。
三、征集对象
对慈善事业感兴趣的组织、个人或团体均可参加。
四、设计要求
(一)“成华慈善”LOGO设计要求
1.标识性。LOGO设计应主题鲜明,易于识别和传播,具有成华慈善事业发展的特征意义,体现成华慈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工作宗旨,体现出成华慈善事业发展的时代性、本土化独特属性,营造成华慈善昂扬向上、矢志创新的精神风貌。
2.艺术性。设计简洁流畅、美观大方、构思巧妙、寓意深刻、积极向上,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LOGO可由文字、字母或其他富有寓意特征的图案组成。
3.实用性。满足各类传播媒介、载体的使用及二次创作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可应用于各类宣传推广,易于在各种环境、各类场合下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佩戴、悬挂等)。
(二)成都市成华区慈善品牌名称内容要求
1.具有文化内涵。来稿所提供的成都市成华区慈善品牌名称要充分体现成华区地域特点,符合区情实际,展现成华区慈善文化深厚底蕴和丰厚内涵,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共鸣。
2.易于公众传播。来稿所提供的成都市成华区慈善品牌名称语言要简洁明了,上下思想贯通,突出慈善公益主题,寓意浅显易懂,创作释义清晰,反映品牌内涵准确,使用通用规范汉字创作,谢绝使用生僻字、异体字和繁体字等,便于社会公众传播。
五、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线上邮箱投稿方式,投稿邮箱:ww2760@126.com,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4315233。
(一)LOGO设计图稿电子版以JPG/PNG格式效果图和AI或CDR等矢量图形提交,图片分辨率为300dpi及以上,投稿作品应附创意文字说明(300字左右),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尺寸、比例、色彩等)和设计理念说明(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获奖的作品,还须另外提供源文件。
(二)慈善品牌名称以文档形式提交,内附释义说明(300字左右)。
六、作品评选
本次活动收集到的设计稿件,将组织相关人员负责作品评审,以投稿作品的标识性、艺术性、实用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审,从中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并通过“成华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成华民政”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对最终评选的最佳作品,将直接予以采用,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七、奖励办法
1.“成华慈善”LOGO设计:评选一等奖1个,奖励作品设计者5000元及相关荣誉证书;优秀奖2个,奖励作品设计者1000元及相应荣誉证书。
2.成都市成华区慈善品牌名称:评选一等奖1个,奖励作品设计者4000元及相关荣誉证书;优秀奖2个,奖励作品设计者1000元及相应荣誉证书。
八、相关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投稿者”或“作者”,成华区民政局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的声明:
(一)原创声明:投稿作品是投稿者原创作品,投稿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投稿作品的素材均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直至本次活动公开征集截止日期满3个月,投稿作品未向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投稿,未进行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或商标权注册,未以任何形式披露、发表、使用或开发。
(二)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获奖投稿人需承诺并认可该作品是受主办方成华区民政局委托进行创作,获奖作品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一切权利归属成华区民政局所有,投稿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获奖作品。
(三)投稿人承诺:1.成华区民政局有权自行决定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而不受投稿人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干涉或限制。上述活动可针对任何载体(包括在目前认知领域下不可知的载体)进行,也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电子形式的任何方式,投稿人无权要求因此享有任何特殊权利或分享成华区民政局因进行上述行为所获得的任何权益。2.因投稿人提交的投稿作品引起的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权利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投稿人应保证成华区民政局免受与上述纠纷有关的任何不利影响,并承担由此给成华区民政局造成的损失。
提交投稿作品之前,请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并充分理解,凡参与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如发现投稿人违反以上条款,成华区民政局有权取消投稿人的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已经获奖的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设计费、文案制作费等。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成华区民政局所有。
来源/成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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