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六届运动会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征集活动
宁德市第六届运动会拟于2024年5月-11月举行。为更好地推广市运会,即日起,组委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会徽、吉祥物设计方案及主题口号。征集活动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17:30截止。
有关细则公告如下
设计要求
(一)会徽
1.会徽应主题鲜明、寓意深远,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宁德品质,彰显宁德体育特色、运动活力,展示团结一致、敢打敢拼、积极向上的体育精神,并与宁德城市特色进行巧妙融合。
2.会徽应创意新颖、构图简洁,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运动韵味,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印刷、雕塑以及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3.用简明的文字阐明会徽创作理念和含义,字数不超过100个字。
(二)吉祥物
1.吉祥物的形象应当围绕宁德城市特色,兼具市运会体育精神,设计应具有拟人化特征,新颖、独特、美观、大方,让受众过目不忘,并富有创造力且易于识别,设计平面图(正面、侧面、背面三视图)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2.吉祥物的名称应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
3.用简明的文字阐明吉祥物创作理念和含义,字数不超过100个字。
(三)主题口号
1.口号要求体现宁德体育特色,简洁凝练,内涵丰富,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能充分体现奥林匹克精神,表现宁德人民热爱体育、昂扬奋进的新时代风貌。
2.字数在十六个字以内(含)。
投稿方式
(一)每件应征作品须提交电子文件。
1.会徽、吉祥物提交的电子文件幅面100cm*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获奖作品需提供矢量文件);
2.主题口号提交的电子文件使用word格式。
(二)作品请备注姓名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fjndtyj@163.com.邮件主题:2024宁德市运动会(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姓名。
(三)每一位应征者除递交作品外,还应提交《宁德市运动会征集活动报名表》和《宁德市运动会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1.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报名表》和《确认书》各一份,由应征者正确填写亲笔签署并扫描上传;
2.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3.集体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4.缺少上述其中任何一份文件者,应征作品均视为无效作品,不能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评选;
5.同一位应征者可参加多项征集。所有应征作品及介质不再退还,请作者自行保留备份。
评选方式与奖励
1.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办方将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结果将在宁德市级媒体、宁德市体育局官网、“闽东体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上公布。
2.奖项设置:
入围奖:
会徽5名,奖励500元+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吉祥物5名,奖励500元+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主题口号5名,奖励300元+组委会颁发荣者证书。
入选奖(从5名入围奖中选出):
会徽1名,奖励3000元+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吉祥物1名,奖励3000元+组委会颁发荣普证书;
主题口号1名,奖励1500元+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不再重复发放入围奖金)
3.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行纳税。
4.组委会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组委会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奖金将发放至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的银行卡中,届时请应征者提供银行卡号、开户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特别说明
1.获奖作品将于2024年4月12日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获奖通知将在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报名时预留的邮箱,请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2.投稿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后果,此次应征作品内容如有相同,以组委会收到时间靠前的作品为先。
3.所有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归宁德市运动会赛事组委会所有,一次支付酬金,永久使用;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发表入选作品,仅享有署名权,组委会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一:
宁德市第六届运动会
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征集报名表
附件二:
宁德市第六届运动会会徽、
吉祥物、主题口号
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宁德市运动会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作品是受宁德市运动会组委会委托创作设计的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宁德市运动会组委会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征集工作的规定,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宁德市运动会组委会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作品设计要求设计作品。入选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作品的著作权人为宁德市运动会组委会,其著作权属于宁德市运动会组委会所有,受托人不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受托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及同委托人的约定履行义务。委托人可以在适当时间、通过适当方式公布作品设计始创者的姓名,并根据征集启事的规定对入选作品和最终选定作品的设计者予以奖励。
受托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
受托人签字(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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