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老字号标识(LOGO)征集公告
为彰显四川老字号经济文化价值,擦亮老字号金字招牌,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根据《四川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四川老字号标识(LOGO)创意设计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四川老字号(Sichuan Time-honored Brand)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12日
三、征集单位
四川省商务厅
四、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五、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整体要求彩色设计,主题突出、构思新颖、立意鲜明、直观易懂、富有美感。既要体现巴蜀文化特征,又要与国潮消费相结合,充分凸显四川老字号“示范引领、守正创新”的经济文化内涵。
(二)应征作品须有“四川老字号”字样,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体(中英文)、标准色彩以及3—4种标准组合等整套完整设计稿。
(三)应征作品适用于在互联网媒体上传播和再创作,适合在牌匾、包装、装潢、各类资料等多种载体上制作应用。
(四)应征作品须提供彩色可修改电子版和JPG图片版两种形式。设计图稿包含设计源文件和作品效果图,源文件可采用ai、cdr或者psd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符合分辨率不低于1080p(1920 x 1080)。
(五)应征作品应附创意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的描述、释义,对创作理念、寓意的说明等,字数500字以内。
六、征集方式
作品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七、评审及奖励
征集单位负责作品评选和公示。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应征作品的实用性、创意性和内涵为评判标准,评选结果以得分排序,统筹确定最终获选作品,并在四川省商务厅官方网站公示。本次征集设优胜作品奖1名,奖金20000元(含税);优秀作品奖5名,奖金各1000元(含税)。
八、评审及奖励
(一)所有应征作品均通过电子邮件投递且均不予退还。应征作品必须由创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使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被取消参选资格。
(二)获选作品一经选定且向创作者给予奖励后,其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征集单位所有,创作者(人员、单位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本次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征集单位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商务厅流通业处李杨芳
电话:028-83221346
电子邮箱:2760904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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