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有奖征集!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社会征名和LOGO设计征集启事
蓝山县是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为有效推动农产品上行和产业升级,加快推进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经研究决定,即日起,面向社会举办蓝山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社会征名和LOGO设计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县文联
协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融媒体中心
二、征集内容及方式
(一)蓝山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称方案包括“名称(限5个字内)+创意说明(150-300字)”。
应征方案须填写《征集表》(附后),且一个方案填写一张表,发到唯一指定电子邮箱:413446864 qq.com;联系电话:13787672243(梁)。其他方式投稿无效。
(二)蓝山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称注册成功后,LOGO设计征集活动方案另行发布。
三、截稿时间
命名方案截稿时间:2023年11月26日24时(以指定收稿邮箱系统显示为准)。
四、参赛对象
活动面向全国开展征集,各界社会群众均可参与。
五、评选名额和奖励
评选5个优秀命名方案。其中:
1、最终采用奖1个,奖励4000元;
2、入围奖4个,奖励1000元/个。
六、评选流程
由主办单位牵头邀请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命名方案评选5个优秀方案,对方案及作者在活动发布官方媒体(含蓝山政府网、蓝山新闻网、中国微蓝山公众号等,下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主办单位向商标注册部门进行申报,第一个申报成功的即为最终采用方案;其余4个则为入围方案。
最终采用方案在活动发布媒体进行公示。
同一作者入围命名方案不得超过2个。
七、有关要求
1、品牌命名不超过5个字,须紧扣“蓝山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这一主题,融入蓝山县人文历史、地域特色、自然环境和精神底蕴,具有较强的辨识度、吸引力和传播力,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使用推广。
2、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明显区别于其他品牌及商标名称,符合《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通过国家商标总局29、30、31分类。
3、命名方案须附上150-300字的创意说明,说明仅作为名称的辅助解释,不作为评选依据。未按要求字数附上创意说明的,不接受其著作权申诉。
4、投稿时,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蓝山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征集+姓名+日期”,并按附表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签署原创申明。
5、本次活动一般不接受团体名义投稿。如确需以团体名义投稿的,须由团体法人代表签署意见,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投稿无效。
6、征集方案中名称如有完全一致重复的,按照符合条件的方案(名称+150-300字释义)到达指定收稿邮箱先后顺序(以收稿电子邮件系统显示为准),最先到达的认定为著作权人。
7、所有命名方案均需签署原创申明(申明已附在《征集表》中)。凡入围命名被复议存在剽窃、盗用等侵犯他人版权的,取消获奖资格。严重影响活动进度的,追回相关奖励,并在媒体上予以通报批评。
8、对公示命名方案著作权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主办单位实名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由主办单位组织复核并答复。复核全程邀请县纪委、监察部门监督。超过公示期后不予受理。
9、评选结果公布后,对没有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所有稿件不予退回。
10、最终确定为蓝山县区域公共品牌的名称,其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和版权均归属蓝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所有。作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一经发现,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者及其使用者追究法律责任。
八、奖励发放
入围方案奖与最终方案采用奖的奖金及荣誉证书均在区域公共品牌商标注册成功通过国家商标总局审定后统一发放。
所有参与征集活动人员视为同意本方案。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附件:蓝山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社会征名征集表.doc
蓝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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