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千馆之城”标识(Logo)征集启事
为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兴盛,促进景德镇“千馆之城”项目建设落地见效,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千馆之城”标识(Logo)。
一
征集背景
近三年,景德镇持续深化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打造对外文化交流新平台,将全面推进“千馆之城”建设,以陶瓷文化场馆为主线,同时进一步丰富茶文化、古戏台文化、红色文化、乡村文化场馆等门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留住历史记忆、城市记忆和乡村记忆。
二
征集内容
景德镇“千馆之城”标识(Logo)设计。
三
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机构与个人。
四
征集时间
自本征集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止。
五
征集要求
(1)具有较强的视觉动感与文化内涵,能准确反映景德镇“千馆之城”的形象特征。
(2)设计创意个性鲜明、认知度高,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3)具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适合品牌视觉系统在多种载体、多种材质与不同场景中的应用与制作。
(4)Logo文件格式为CDR、AI、PSD(需矢量图),并附上JPG预览图(图案不低于3008×1998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5)需提供完整的设计说明,说明文字不超500字。
六
通联方式
电子邮箱:cdwbding@163.com
联系人:付先生
咨询电话:
七
评选奖励
1.评选方式
专门成立评审机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比,评出奖项。获奖作品产生后,由主办单位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2.奖励标准
对应征活动中涌现的优质作品进行奖励,设以下奖项:
中选奖(1名):奖金5000元
入围奖(4名):奖金2000元/个
八
声明事项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未经商用或授权他人使用。
2.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3.本次征集只接受电子版投稿,文件名请注明“千馆之城”字样。应征者投稿的作品,一经投稿,即不得再将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作品参与与本次应征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4.应征者需提前自查作品能否具备国家商标注册,若作品未能通过国家商标注册查询审,则不能进入评奖环节。
5.应征作品一经主办方选中采用,其知识产权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中选作品具有单方修改、应用、注册的权利。应征者应主动配合主办方完成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手续。
6.所有应征作品不予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7.获奖奖金均指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活动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8.应征者投递作品即视为认同以上条款。
景德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3年8月26日
景德镇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https://mp.weixin.qq.com/s/vATZPIq_1caJlCVaPJC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