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阿尔山市旅游服务图形标志的公告
为充分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阿尔山市旅游文化的知名度、影响力,树立统一、鲜明的阿尔山旅游品牌形象,打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受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政府部门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阿尔山市旅游服务图形标志设计方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阿尔山市旅游服务图形标志。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企业、机构、院校、社会团体或个人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四、征集作品要求
1.设计作品融合阿尔山旅游资源与人文特色和地理特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品质、区域特色、国际化为核心,以“五棵松”为主题,设计构成阿尔山旅游服务图形标志,要求突出主题、寓意贴切、设计新颖、简明大方。
2.作品以图形、图文结合的形式,色彩运用协调醒目,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美感,富有艺术性和感染力,并提供对商标图形标识和创意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
3.设计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它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它图案相混淆。
4.设计作品以计算机制图为佳(保存为JPG格式300dpi,单个文件规格小于5M),也可用手工绘制。图案上要注明“阿尔山市旅游服务图形标志”中英文字样。
5.作品要具有良好的普适性和延展性,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和场合。如作品被录用后须提供矢量原始设计图,以便主办单位用于宣传活动。
6.不得在设计草图中带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
五、征集方式及要求
1.作品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lisizhen524@163.com,文字稿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并在邮件主题注明设计者的姓名、学校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个人资料,同时将设计纸质文本和有关资料邮寄到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标明“阿尔山市旅游服务图形标志”征集图案。
2.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乌海东街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3.联系人:李思臻
联系电话:
六、活动奖励
一等奖:1名,为最终注册图形方案,奖励5000元现金;
二等奖:2名,优秀入围图形方案,奖励2000元现金;
三等奖:3名,优秀作品图形方案,奖励1000元现金。
七、评审时间及公布方式
评审时间:2023年7月26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其他要求
1.所有来稿作品均须为本人原创的作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得照搬或套用已有徽标创意。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的内容。如因应征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法律纠纷、或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参选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和一切责任。
3.应作者同意,主办单位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和借鉴,拥有最终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并形成最终正式使用的宣传LOGO。
4.参选作品若被录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阿尔山市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所有。
5.所有征集方案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行留底。
6.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2023年7月6日
https://mp.weixin.qq.com/s/mYpD0M2wMjwHoMTgbHb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