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移风易俗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为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自治区关于持续开展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文化浸润”行动安排部署,决定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动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
二、征集对象
全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高等院校、各新闻媒体、广告公司、影视制作机构,热爱微电影、微视频、公益广告创作的组织和个人均可投稿。
三、作品内容
聚焦“推动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主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移风易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以及自治区关于推进移风易俗有关政策举措等内容,用“小故事”阐述“大道理”,用“小切口”展现“大主题”,创作一批生动反映我区各族群众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的作品,广泛弘扬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等文明风尚,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四、作品形式
(一)平面类公益广告:主要包括优秀广告宣传标语、报刊广告、宣传海报及宣传页等公益广告类作品。
尺寸与格式:作品应为A3(297mm×420mm)尺寸,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格式为JPG、JPEG、BMP等,单幅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
(二)微电影类:作品按照时长分为微电影(15—30分钟)和微视频(15秒—5分钟)两个类别,题材不限。
格式:MP4、AVI、WMV、MPEG等,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高清标准)。
五、征集要求
(一)参与征集的作品要围绕主题,导向正确,引领良好社会风尚,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二)征集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亦可根据典型人物故事、新闻等改编;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作品的版权和著作权等相关责任由投稿作品的著作权人声明并负责,对由于作品的内容或权利引发的争议或权利纠纷,由投稿人本人承担。作品一经投稿,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
六、评选及奖励
主办单位将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平面类公益广告
一等奖1个,扶持资金5000元;二等奖2个,扶持资金各3000元;三等奖3个,扶持资金各2000元;优秀奖10个,扶持资金各500元。
(二)微电影类
1.微电影类:一等奖1个,扶持资金20000元;二等奖2个,扶持资金各10000元;三等奖3个,扶持资金各5000元;优秀奖15个,扶持资金各2000元。
2.微视频类:一等奖1个,扶持资金10000元;二等奖2个,扶持资金各5000元;三等奖3个,扶持资金各3000元;优秀奖15个,扶持资金各1000元。
七、作品权属
所有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改编他人作品,必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证明材料。一旦发现应征作品有抄袭等侵权行为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专有许可使用权,对获奖作品进行非营利性使用时(如展览、出版、网络传播等),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凡应征参评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征集活动要求的全部内容,对于本次活动有关细节及评选要求,主办单位有权进行技术性解释。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八、征集时间及报送方式
应征参评的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作品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报送,时间以作品寄出邮戳或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应征单位或个人需登录宁夏文明网下载并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承诺书》。各地各单位将征集到的微电影作品择优遴选后,连同作品的电子版本、《登记表》、《承诺书》、创意说明(平面类100字以内,短视频类500字以内)一同寄送。同时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类别+姓名+作品名称.文件格式”,如“平面类+张三+简约婚礼海报.jpg”。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6号宁夏广播电视台
收件人:陈珑雨
电话:
邮编:750001
邮箱:
nxtvggchb@163.com
联系人:陈珑雨
电话:0951—5117352
附件:
1:全区移风易俗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承诺书
2:全区移风易俗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
自治区文明办
2024年7月23日
来源:文明宁夏
https://mp.weixin.qq.com/s/iMjAVmRw7Gi0o1bCPf64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