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门廊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湖北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以我国中亚热带北缘代表性的中山山地环境梯度上保存较为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森林生态系统兼具湿地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分布有高等植物现已知的野生维管束植物178科861属2202种,脊椎动物92科266属418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6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16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4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48种,是湖北省物种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
大老岭生态门廊是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向社会各界展示大老岭生态保护成果、体现生态保护价值的重要窗口。为更好彰显大老岭保护区特色,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北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门廊建设概念方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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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湖北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门廊位于宜昌市夷陵区邓村乡大老岭自然保护区境内,坐落于287省道上(湖北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拟建位置红线图中红线区域内为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范围,蓝色虚线区域内为生态门廊建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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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定位
按照高标准设计,建设规模适中,体现保护区特色,把大老岭生态门廊建成集生态、文化、和谐、绿色及发展于一体的标志性建筑,设计需结合大老岭保护区实际,建筑样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既体现大老岭三峡生态屏障区位,展现宜昌文化特色,又要突出建筑的独特性、标志性、唯一性和艺术性,充分展现湖北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生态建设一线的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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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生态门廊一座,包括但不限于门廊周边景观构造设计。应征单位或个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拟建内容,发挥创意,对生态门廊及周边区域进行整体设计(现场实际情况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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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
湖北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概念方案的征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设计方案内容
1.编制项目建设分析报告及设计说明,包括且不限于:
(1)项目周围环境分析;(2)设计理念与主要应用元素;(3)功能布置与建筑空间;(4)建筑材料应用。
2.方案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2)平面图、立面图(正视、侧视)及其渲染;(3)建筑效果图展示(鸟瞰、人视);(4)分析图(景观节点等分析)。
(二)技术与质量要求
1.深入细致的调研分析
应征单位或个人应认真了解湖北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历史、未来定位及发展规划,形成社会普遍接受的设计成果。
2.高水平的设计成果
(1)生态门廊的方案应体现湖北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生态建设一线的使命担当,展示大老岭生态保护成果、体现生态保护价值。
(2)生态门廊设计符合社会普遍的审美感受,具有强烈的视觉感染力和较高的美学价值,门廊的空间设计需与环境和谐、统一、有序,便于交通管理和处理突发事件(因该道路为省道,不可封闭)。
(3)建筑选材应需考虑高山地带昼夜温差及冬季冰雪冻融等情况,用材需体现耐久、耐候及环保;
(4)方案应考虑与大老岭标志物的融合利用;
(5)方案应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需考虑施工的可行性。
(6)其他注意事项:公路宽度10m;公路边坡多处为陡坎,土质松软,设计需考虑高山防雷设施与实物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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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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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流程
(一)设计方案征集阶段
1.征集时间:共计60日历天。符合应征资格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供书面或电子版可清晰表达表现设计方案的效果图及说明,方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6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方式:
现场提交地点: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13号。
电子邮件地址:1101592046@qq.com。
(二)设计方案评审阶段
1.组织评审:征集单位对符合要求的作品组织海选,通过海选进入前6名的设计作品的应征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到征集单位所指定的评审地点进行PPT汇报,由组织单位邀请专家和有关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和评审形式另行通知)。公示征集结果,优选前三名。
2.奖励:对应征单位或个人提交的概念方案初步成果前3名,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含税),4至6名,每名给予1000元的奖励(含税),对于设计理念或创意采纳(设计较完整者优先)的将给予300-500元不等的奖励(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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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1.符合报名资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不足5家的,将以其他方式重新组织征集;
2.应征单位或个人应对征集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如泄密,征集人保留一切依法追究应征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3.应征单位或个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者且依法享有著作权,并保证所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侵犯任何其他单位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组织方造成的损失,由应征单位或个人承担,征集人概不负责;
4.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及版权自获得设计费用之日起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在本项目中使用不再另行付费。设计方案的文本及资料不予退还;
5.入选应征单位或个人须无条件配合门廊后期施工图设计及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
6.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方案处理:
(1)成果文件内容与格式与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相背离;
(2)逾期送达。
7.特别说明:想法新颖、构思巧妙、创意十足的概念方案,但因材料或设计能力导致资料不全的,其创意一旦采纳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8.文件的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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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宜昌三峡大老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饶国栋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13号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7LwXRxd3kH59x_9GmSU2Q?pwd=9527提取码: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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