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启动第四届“岚台创翼”平潭综合实验区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并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创业就业,聚集整合两岸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种创业资源,为两岸青年创造良好的创业就业机会,助推平潭国际旅游岛和两岸融合示范区,打造具有平潭特色的“双创之岛”品牌。我区将开展“源来好创业”青年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季活动--第四届“岚台创翼”平潭综合实验区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工作,并对评出的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5-10万元的资金扶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报名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1.已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5年内的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3日);
2.申报人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企业股东;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申报人或创业项目已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人社部门创业项目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二、申报材料
1.《平潭综合实验区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请报告》(附件1);
2.企业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3.企业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需由工商部门出具);
4.申报人身份证(若申报人为港澳青年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青年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如有吸纳就业,可提供近3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
6.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7.提供2张以上反映近期项目发展情况的照片,内容包括:创业项目远景照片、整体近景照片,反映申报人创业、帮扶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图片。图片要求清晰(分辨率大于1080*960),并附简要说明;
8.项目计划书;
9.路演PPT。
三、评选流程
评选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核、书面评审、现场路演答辩、实地考察、公示等环节。
(一)报名及材料提交
评选工作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报名两种方式,各有关单位应积极组织动员创业者参评。同一项目不重复报送。符合报名条件的创业项目均可报名参评,参评者可在9月14日前将9项申报材料纸质版盖章送至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平潭工作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创业园12号楼6层)以及电子版发送至第四届“岚台创翼”平潭综合实验区优秀创业项目征集评选工作小组指定邮箱3500512767@qq.com。评选工作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核
依据评选工作报名参评条件,由活动承办单位对报名参评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由活动承办单位报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复审。
(三)书面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收到的项目材料电子版进行书面评审工作。评审专家将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项目书面评审环节得分,并以分数高低选出不超过30个优秀项目参加现场路演。
(四)现场路演
项目团队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现场路演,现场路演现场采取“6+6+1”模式,即项目展示不超过6分钟,期间可携带必要的文字、图片、产品样品等任何可用于辅助说明的物品。评委问答不超过6分钟,打分不超过1分钟,时间用完即进入下一环节。每个项目参评人数不超过2人,原则上要求项目的主要负责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创始人上台展示,或者经法定代表人委托的联合创始人。评审专家将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项目现场路演环节得分。
项目最终得分按书面评审环节占40%,现场路演环节占60%的比例进行统计,并以得分高低依序确定对应奖项等次,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名、二等奖不超过7名、三等奖不超过8名。
(五)实地考察
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专家和第四届“岚台创翼”平潭综合实验区优秀创业项目征集评选工作小组成员组成考察团开展实地考察。根据项目最终得分高低,以获奖项目数的1.2倍确定考察对象。实地考察需对其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查核,考察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空出的名额根据最终得分高低予以递补。考察完成后,考察单位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请报告》上确认盖章。
(六)公示
拟注资项目将在中国平潭(http://www.pingtan.gov.cn/)、平潭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平潭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资助金将于12月底前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直接拨付到创业项目开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其中一等奖资助10万元、二等奖资助8万元、三等奖资助5万元,所有资助金均为税前金额,相关税费由获资助项目自理。
(七)颁奖仪式
区社会事业局将举办优秀创业项目颁奖仪式,公布获资助项目的最终成绩,并授予优秀创业项目的证书、奖杯和奖牌。
(八)跟踪服务
区社会事业局加强对获得资助创业项目的跟踪,及时了解资助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主动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经营者研修班等政策落地服务。
四、评选标准
五、其它服务
1.投融资服务。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可优先推荐作为“银团合作”优秀项目,对接金融机构给予授信支持;可优先推荐给评审工作相关创投机构洽谈融资合作事项。
2.进修补贴。获得创业资助项目的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可获得初创企业经营者进修补贴。
3.社会荣誉。优先推荐一等奖项目负责人参与评选“福建青年创业奖”、福建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4.会员推荐。可申请加入福建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福建省青年商会、福建省青年创业促进会、福建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会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5.展示交流。有条件的获奖项目,可优先推荐参加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等相关活动。
六、联系方式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咨询热线:0591-38917558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平潭工作部
联系电话:0591-38089771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35005127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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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平潭综合实验区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请报告).docx
附件2(平潭综合实验区优秀创业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docx
来源: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平潭工作部
https://mp.weixin.qq.com/s/KcFP7G9uEW5EN6fIWNU9j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