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关于征集2024年项目评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中心工作效率,丰台区文创中心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发布项目采购信息,采用比选方式选定一家项目评审机构为中心年度内开展的项目提供评审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机构,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文创中心项目评审
(二)项目时间
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为中心需要进行预算、结算评审的项目提供评审服务。
(二)征集要求
1.参加公开比选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承办该项目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并具备《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申请方式及提交材料事宜
(一)提交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3月4日18:00止。
(二)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单位简介、相应资质及业绩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提交方式
申请单位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采用快递的形式提交,地址:丰台区七里庄路18号院西楼444室;电子版材料(需加盖公司电子公章,如没有电子公章,请发PDF格式盖章扫描版文件)发送至邮箱:ftwczx mail.bjft.gov.cn。
联系人:王嘉会
联系电话:63868381
四、其他事项
1.丰台文创中心将组建比选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承办单位,比选结果将在“丰台文创”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所有。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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