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充分利用和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支撑、决策咨询、参谋助手作用,更好精准保护传承发展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非遗+旅游”文旅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仁怀市文化旅游局决定组建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并征集聘用专家入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专家可推荐申报入库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民族文化,学术严谨、作风端正,能够有时间、有精力、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
(二)专业条件
1.熟悉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政策和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长期从事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等10大门类中某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研究工作;
2.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某一方面有较深的造诣或取得显著成绩;
3.身体健康,能胜任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咨询、指导、评审及调研等工作;
4.遵守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工作制度,接受监督与管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推荐申报对象:
1.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审查调查的;
2.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3.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二、申报推荐入库专家范围及聘任时间
(一)符合前述申报推荐条件的专家,均可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申报。
(二)实行任期聘任制,专家库成员每届任期5年,可连聘连任。
三、评选程序
(一)为做好非遗专家库建设工作,仁怀市文化旅游局成立专家库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仁怀市文化馆馆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仁怀市文化馆,仁怀市文化馆副馆长负责专家入选建档案库具体工作;
(二)申报人按照公告要求,填写《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推荐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名单报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建设领导小组,由建设领导小组对推荐或建议列入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的专家进行初评;
(四)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设领导小组成立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市文旅局相关人员组成,由评选委员会对提交初评意见的专家名单进行审议,拟入选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的专家名单。
(五)将拟入选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的专家名单,通过仁怀市文化旅游局单位微信公众号、仁怀市文化馆网站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公示对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拟入选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的专家名单报仁怀市文化旅游局党组研究。
(六)仁怀市文化旅游局党组研究通过后,仁怀市文化旅游局公布入选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名单。
(七)仁怀市文化旅游局对入选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的专家颁发“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聘任证书。
四、入选专家库专家职责
(一)权利
1.对仁怀市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工作提供科学化咨询、合理化建议、专业化指导;
2.参与拟定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的规划、计划、方案等;
3.参与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基地等的调研、评审工作;
4.参与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传播、交流等工作;
5.参与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工作;
6.可申报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方面的研究课题;
7.依法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接到通知后,按时参加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除因个人有特殊情况外;
2.认真履行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工作方面的专家职责;
3.遵守并保密在参与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过程中所涉密的事项;
4.与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5.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与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的利害关系人,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的情况以及与其有关的其他情况;
6.客观公正地进行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专家库专家管理及退出机制
(一)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每一位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建立档案﹐包括专家的个人情况资料及实际参与工作记录资料。
(二)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专家培训计划,对专家进行必要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三)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和考评制度,实行年检制:
1.专家库专家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违纪及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专家指导工作的,经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停止担任专家库的专家并解除聘用关系和收回聘任证书。
2.根据专家库专家在本年度内参加指导活动的具体表现,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考核不合格的专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并收回聘任证书。
(四)专家库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除聘用和退出:
1.本人申请(或身体情况)不再担任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的;
2.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审查调查的;
3.滥用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聘任证书参加仁怀市文化旅游局以外的其他部门组织的咨询、评审、调研等活动的;
4.私下接触与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的利害关系人,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透露咨询、评审、调研等工作的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造成不利影响的;
5.在咨询、评审、调研等过程中滥用职权,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
6.搜集其他专家信息或者与其他专家串联以实现非法目的的;
7.在一个聘期内受过两次以上中止咨询、评审、调研处理等情形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担任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等情形的。
六、报送材料须知事项
(一)填写《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和《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经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一式2份报送至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仁怀市文化馆),并提交发送一份电子版材料至邮箱:825271164@qq.com。
(二)其他材料:体现被推荐人或申请人成就的证明复印件等方面材料。
(三)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库资格。
(四)截止报送时间:以2023年12月30日前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的推荐申报材料为准。
(五)报送(邮寄)地址:贵州省仁怀市盐津街道城南社区陈香南路仁怀市文化馆李志刚收,邮编:564500,联系人电话:
附件:1.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推荐申报表
2.仁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推荐申报汇总表
仁怀市文化旅游局
2023年12月14日
推荐表(1).docx
申报表(2).docx
https://mp.weixin.qq.com/s/JQBvYiBC3z-q3-xPEXwFn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