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创青春”山西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一、活动时间
1.9月1日至9月30日全省各团县委组织完成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县级选拔推荐。
2.10月1日至10月31日全省各团市委、高校团委牵头组织开展市级、高校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3.11月省组委会组织举办第十届“创青春”山西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青创报国新时代青春逐梦新征程
三、工作机构
(一)组织单位。本届大赛由团省委、省委网信办、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共同主办。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办。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本届大赛设立组委会,由团省委、省委网信办、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组成。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
(三)专家评审及指导委员会。专家评审及指导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主办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知名创业企业家、金融及投资行业专业人士、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知名媒体人士、专业创业培训导师等共同组成,负责大赛全程的辅导咨询、赛程指导和项目评审。大赛将邀请公证处进行公正,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公开。
四、比赛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属行业,本届大赛举办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社会企业等四类专项赛。
(一)科技创新交流营暨专项赛。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二)乡村振兴交流营暨专项赛。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休闲旅游、预制菜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三)数字经济交流营暨专项赛。重点关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元宇宙等领域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
(四)社会企业交流营暨专项赛。重点关注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特定群体或社会利益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部分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项目。
五、参赛对象
(一)参赛者报名条件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7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法人、第一申报人)。
2.参赛项目可以个人申报,也可由团队申报。
3.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团队中30周岁(含)以下(1992的4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
(二)参赛项目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三)参赛项目组别设置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不同,分别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23年3月31日为界:
1.创新组为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初创组为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应不超过2年(2021年4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3.成长组为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应在2至5年之间(2018年4月1日(含)至2021年3月31日(含)期间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四)项目申报
1.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主体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主体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就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要有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第十届“创青春”山西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市级、县(市、区)级所有参赛项目均需登录“创青春”网站(cqc.casicloud.com),或登录“校企通人力”(关注公众号回复“创青春”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二)报备要求
本次大赛建立报备制度。每个县(市、区)报备项目不得少于10个,每个市不少于50个。报名结束后,按所属区域组织参赛。
创业项目申报选手认真填写《第十届“山西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见附件3),申报选手需根据报名表格要求,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同时提交参赛作品相关印证材料。
七、大赛流程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大赛组委会组织)做好大赛的前期协调、文件下发及相关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县(市、区)级赛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团县(市、区)委组织)
1.各团县(市、区)委牵头组织本县(市、区)的创新创业大赛选拔推荐,逐级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报名参加大赛。
2.各团县(市、区)委对本属地内创业项目进行筛选,评选出不少于10个优秀创业项目上报各团市委,进入市级赛。
第三阶段:市级赛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团市委、高校团委组织)
各团市委在本辖区内各县(市、区)大赛的基础上进行市级大赛,评选出不少于10个优秀创业项目向大赛组委会推报进入省级大赛。有关厅(局、企业)、省属院校在本级范围内开展大赛,确定推选创业项目不少于5个推报进入省级赛。
第四阶段:省级赛阶段(11月底前,大赛组委会组织)
大赛组委会在市级赛推选的创业项目基础上,组织晋级的创业项目负责人,参加省级大赛(每个项目只能安排1名项目所有人参加)。组织专家评审及指导委员会进行线上或线下决赛评审,产生一、二、三等奖。
对获奖项目和个人组织省内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树立典型榜样。获奖项目和个人所在市、县(市、区)、高校要开展报告会,组织大赛获奖项目者介绍创业经验,营造创业氛围,带动更多的青年投身创业实践。同时继续对获奖项目进行跟踪支持,随时掌握获奖选手赛后信息和发展情况,协调大赛主办单位资源,继续为获奖选手提供创业帮助。
八、支持服务及奖励措施
1.根据《关于确定省级创业大赛获奖创业项目补助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353号)规定,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其中四类专项赛中各初创组、成长组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标准为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6万元。
2.创新组根据获奖情况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证书。
3.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团市委,省属院校团委,省直、国防、国资委、金融、综改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团(工)委,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4.对参赛优秀项目符合条件的,推荐在山西青年创业板挂牌。
5.培育孵化。可申请入驻中国青年创业社区,优先享受优惠的创业支持政策和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可优先接受中国青年创业导师团问诊帮扶服务。可获推在中国青年信用体系相关平台中享受激励措施。
6.融资服务。可通过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金融扶持项目获得融资扶持,可获推与创投机构商谈融资合作。
7.会员推荐。可申请加入中国青年创业联盟、中国青年电商联盟、山西省青企业家协会、山西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等。
8.展示交流。可在“中国青年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对项目进行长期展示和宣传。可优先获推参加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等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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