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丽优礼”特色伴手礼开始征集啦
为进一步打响丽水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挖掘体现丽水人文底蕴、传统工艺、历史传承的特色产品,提振消费信心,优化市场环境,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开展“浙丽优礼”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丽水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相关组织机构;
(二)申报产品能够充分体现当地及丽水特色;
(三)申报产品和品牌在当地及丽水具有悠久的历史和较高的认可度,申报主体应成立三年以上;
(四)申报主体应具备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许可,申报产品质量有保证,近三年无质量抽检不合格的情况;
(五)申报主体具有较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响应无理由退货,近三年无重大消费投诉;
(六)申报主体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和税务、信用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一)《“浙丽优礼”特色伴手礼参评产品申报表》(扫描下图二维码下载申报表);
(二)产品实样;
(三)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授权使用证明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或产品宣传资料(相关文案、图片、视频);
1.文字说明:500字以内的产品介绍;
2.产品图片:参评产品图片1-2张,采用JPG格式,尺寸为1200*800像素(以上);
3.视频介绍:时长控制在2分钟以内,视频要求高清。
三、申报须知
1.相关材料及实物样品报送至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2.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5月15日 。
3.本次评测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丽水市消保委秘书处联系电话:0578-2155315。
邮箱:zjslsx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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