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2024)观音山杯·中国文创商品创新大赛公告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以下简称观音山)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境内,是集旅游休闲、民俗欣赏、文化体验等于一体的AAAA级旅游风景区和民营国家森林公园。多年来,观音山凭借其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成功塑造了独特的文化旅游品牌。
为了促进文创产业发展、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加强产业链整合,为大众提供更高品质的各类文化创新产品和美好生活体验,经主办单位共同研究,决定举办首届(2024)观音山杯·中国文创商品创新大赛,并以观音山的“祈福文化”“状元文化”“姻缘文化”“康养文化”为主题元素,面向国内外征集观音山特色文化创意作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主办单位:
中国商报社
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
二
参赛对象
国内外从事文化创意设计、生产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鼓励文创产品生产厂家参赛)。
三
作品征集
根据观音山独特的“祈福文化”“状元文化”“姻缘文化”“康养文化”主题元素,设计与观音山文化相关的文创作品。
以上参赛作品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日用品、家居用品、首饰、文具、玩具、装饰品、手办、艺术品、特色服装、盲盒等。
四
大赛流程
(一)参赛作品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参赛作品评选时间:活动流程中各阶段的具体时限由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三)颁奖仪式举办时间:2026年11月
获奖者将有机会受邀参加在观音山举办的颁奖仪式。
五
奖励机制
(一)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10万元和观音山文创礼品一套,并颁发奖杯、证书;
一等奖:4名,奖金各5万元和观音山文创礼品各一套,并颁发奖杯、证书;
二等奖:15名,奖金各1万元和观音山文创礼品各一套,并颁发奖杯、证书;
三等奖:30名,奖金各5000元和观音山文创礼品各一套,并颁发奖杯、证书;
入围奖:颁发证书,各奖励观音山年卡2张。
(注:以上奖金均为人民币,且含税,获奖者个税由承办单位代扣代缴。若参赛作品未达到获奖标准,允许奖项空缺)
(二)参赛扶持
1.行业对接:观音山杯·中国文创商品创新大赛获奖作品将面向全国文旅行业进行展示推介。同时,将通过组织举办推介会、洽谈会等活动,提升获奖作品的曝光度,增加其商业转化率。
2.标识授权:参赛作品可使用“观音山杯·中国文创商品创新大赛”或“观音山上观山水”及“观音山”的图样、字样进行产品设计。
3.展销渠道:本次大赛后,对于后续由承办单位实现量产的作品,将在观音山及其他区域进行线下推广、销售,同时入驻观音山自有线上商城及其他线上合作平台进行推广、销售。
4.宣传推介:整合观音山媒体资源对获奖作品及作者进行宣传推广,提升其社会影响力。本次大赛的获奖作品将汇编成册,面向全国文旅等行业广泛推介。
六
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以观音山的“祈福文化”“状元文化”“姻缘文化”“康养文化”主题元素进行创意设计,并具有鲜明的观音山文化特性。
2.参赛作品形式、材质、外观造型不限,应遵循实用性、创新性、便携性、特色化四大原则,鼓励在创意、科技、低碳、环保及新材料的设计运用上有所突破。作品体积控制在30cm×30cm×30cm以内。
3.入围作品须提交实物,建议带有完整包装(包含但不限于礼盒、包装袋、手提袋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商业化投产售卖条件,可量产。提交的作品市场售价不超过人民币500元/件(套)。
4.参赛者可围绕四个主题进行创作,每个主题的参赛作品不超过2件(套)。
5.每件参赛作品需提交不少于4张效果图或设计图,并能全面展示设计作品的三视效果,单张规格为A3尺寸(29.7cm×42cm),格式为JPG文件,分辨率为300dpi,每张图片不超过10MB,不限直式横式,凸显设计特色,版面或照片力求清洁完整。
6.参赛作品需标注简明的设计说明以及产品介绍(字数在300字以内),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作品名称、设计理念、亮点特色、尺寸详情、适用场景、工艺材质、目标人群等。
7.附件下载链接:
图片
七
作品报送要求
1.参赛者须按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和签署《参赛者承诺书》,并以电子介质形式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gyswc guanyinshan.com,参赛邮件统一以“首届(2024)观音山杯中国文创商品创新大赛+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格式命名。
2.初评后,所有入围作品大赛组委会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入围通知书》和相关要求至参赛报名表提供的电子邮箱,参赛者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均须寄送参赛作品实物,用于大赛后续评审。
3.实物作品在提交时应自行包装完好,并在包装外部标注作品名称及相关有效信息。未收到《入围通知书》而擅自邮寄实物作品的,大赛组委会对该实物作品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参赛实物作品须与投稿时提交的作品信息一致,否则不予评审,且取消入围资格。
5.参赛者所提供的实物作品,原则上将不予退回。如部分参赛者有实物作品退还需求,可在大赛评选结果公布后15日内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大赛组委会将予以免费保留30天,并由参赛者在此期间自行前来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实物作品、并同意授权大赛组委会全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大赛组委会免责。
6.实物作品寄送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社区吉祥路1号观音山公园文创大赛组委会。联系人:董小姐,联系电话:13302617721
7.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和途中丢失等原因造成影响参赛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8.参赛活动信息发布及公示平台:
广东观音山微信公众号
中国商报全媒体平台
八
参赛须知
1.参赛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且须在投稿前已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交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申请,并于终审评审开始前取得相关知识产权证书,否则,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版权、商标权等引起的纠纷,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相关法律责任一律由参赛者或参赛团体自行承担。
2.本次征集大赛不收取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恕不退还。
3.参赛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单位或个人信息,信息错填或漏填导致无法联络,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多人合作创作的参赛作品,需共同申请、共同参赛。
5.大赛承办单位享有对参赛作品发行、成果展览、信息网络传播、摄制、翻译、汇编、宣传、复制、评选等权利,且不需支付报酬。
6.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时,须一并提交设计者(本人)签署的承诺书,参赛者在比赛期间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给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取得承办单位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7.大赛获奖作品(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的知识产权归大赛承办单位所有,大赛承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参赛者应于领奖前配合办理知识产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相应奖项。
8.符合商业转化条件的入围作品,后期的开发方案、合作模式等由大赛承办单位与参赛单位或个人另行协商。
9.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届大赛的公告内容和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者,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10.本届大赛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归大赛承办单位所有。
九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小姐
联系电话:(每天9:00—18:00)
附件:
1.首届(2024)观音山杯·中国文创商品创新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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