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华秋实”—新疆高校首届雕塑师生作品展
为关于教育工作、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文化自信,深入实施文化润疆。发现新疆雕塑创作优秀人才,让雕塑艺术进一步守正创新、服务人民、讴歌时代,创作出更多的精品力作,促进新疆雕塑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疆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新疆美术家协会拟联合举办“春华秋实”—新疆高校首届雕塑师生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组织:
主办单位:新疆美术家协会
新疆艺术学院美术学院
学术支持单位: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
伊犁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喀什大学美术学院
昌吉学院美术学院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艺术学院
新疆美术家协会雕塑艺委会
新疆雕塑学会
二、展出时间、地点:
(一)展出时间:2024年11月30日
(二)展览地点:新疆艺术学院美术馆
三、展出数量:本次展览展出作品共计50件(雕塑)
四、参展对象:全疆雕塑艺术教育工作者、雕塑专业及雕塑爱好者(含在校大学生)
五、作品要求:
1、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传承弘扬和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尊重雕塑本体语言的前提下,体现艺术的探索精神和多元创作方向,展现当下雕塑反映时代精神和时代生活的作品;
2、每位作者最多投稿2件作品(不含合作),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3、尺寸要求:参展作品形式为室内架上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180cm以内,重量在50公斤以下(超尺寸作品,须提前向主办方提出申请)。
六、作品评选:
1、初评:
投稿作者发送以下电子资料:
①作品不同角度的高清电子图片3-5张,单张图片不小于3MB、不大于10MB(jpg格式),图片分辨率为300像素/英寸。
②图片命名:姓名-作品名称(1)-尺寸-材质-创作时间-电话。
③展览报名表(附件1),将其命名为:姓名-展览报名表。如有两件作品则需填写两份报名表。
初评投稿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
请将以上资料打包,打包文件命名为(姓名-新疆高校首届雕塑师生作品展投稿)发送至
电子邮箱:1246116912@qq.com
联系人:王亚男
曹海琪
高玉玉
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734号新疆艺术学院
邮编:830001
2、复评:
作品初评结果将在新疆美术家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投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邮寄过程中出现破损遗失情况由作者本人处理),原作背面右下角请贴报名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资料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所有参展作品打包、邮寄、退件自理,展览所产生的费用由作者自付。
联系人:王亚男
曹海琪
高玉玉
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734号新疆艺术学院
邮编:830001
注意事项:送展作品必须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的作品,违法此规定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并在新疆美术家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展览相关信息将在新疆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入选参展作品由主办方向作者本人颁发荣誉证书;
(三)入选作者具备加入新疆美术家协会的一次资格条件;
(四)主办方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五)展览未尽事项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附件1:展览报名表.docx
https://mp.weixin.qq.com/s/Ymo1uLRNU2plPq5dgKT7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