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快乐鸭”IP形象设计等你来参加
为加快培育打造三穗特色IP,建立统一、独特的三穗文旅品牌,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三穗快乐鸭”IP形象设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品牌概述
“三穗快乐鸭”,是以中国地方四大名鸭之一、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三穗鸭”为原型,全新塑造的三穗文旅品牌。
“三穗快乐鸭”,品牌名称借用互联网的谐音梗。基于“三穗快乐鸭”这个IP,打造系列文旅活动和产品服务,建立一个统一的、独特的、有网感的三穗文旅品牌,使三穗文旅更有辨识度,吸引社会各界,走进三穗、认识三穗、体验三穗,成为世界了解三穗的“放大镜”。
二、征集主题
三穗快乐鸭,等你来设计
三、征集内容
“三穗快乐鸭”IP形象设计方案,包含两款基础形象,写实形象和插画形象,含二维形象和三维模型。
四、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25日
评选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30日
公布结果:2024年10月10日前
五、征集对象
所有对“三穗快乐鸭”IP形象设计感兴趣并自愿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设计公司、创作团队、高等院校、个人等),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六、征集要求
作品须以三穗鸭为原型,设计风格不限,构思新颖、创意鲜活,且具有地域特色和艺术感染力,能够得到不同受众人群的普遍认同。
易于传播和辨识,具有形象延展性,易于衍生开发,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体的传播和再创作,便于在各种使用环境下配套应用。
作品应包含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不超过300字),须提交平面设计稿,绘制至少三视图(包括但不限于:正面、侧面、背面等3张)及延展场景效果图(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若有完善的一套形象的视觉系统、故事设定,可作为作品加分项。
作品评选入围后,须提供可用于媒体传播及线下印刷品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
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可提交多件应征作品。属于多人共同创作的,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署名。
七、提交方式
应征作品及相关文件请通过电子邮件发ssxwgj@126.com,邮件标题注明“三穗快乐鸭品牌形象征集-[作品类别]-[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作品须提交平面设计的彩色稿和单色稿,绘制至少三视图(包括但不限于:正面、侧面、背面)及以上(如添加斜侧面);须提交三维立体造型。
作品须附300字左右的文案对作品内涵作简要说明。
作品以电子稿件形式提交(如有手绘稿件,请高清扫描后上传)。
尺寸为600*800像素的jpg、jpeg、png格式图片均可。上传作品:图片小于10m/张、分辨率不低于72dpi。
八、评审流程
由活动主办方组建专家评委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九、评审标准
品牌契合度(40%):作品是否准确传达“三穗快乐鸭”的品牌理念、价值和定位,同时能巧妙融合三穗鸭的历史背景元素。
创意性(30%):作品在设计理念、表现形式和视觉效果等方面是否具有独特的创意和创新。
传播性(20%):作品是否易于记忆、传播和推广,能否吸引目标受众的关注和喜爱。
可行性(10%):作品在实际应用中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包括制作成本、适用场景等方面的考虑。
十、奖励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最佳设计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
优秀入围奖3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者均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
十一、知识产权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最终选定采用的设计作品,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
应征作品不得添加任何与本次活动无关的第三方logo。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不得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已发放奖励、证书予以追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同时三穗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最终未获得任何奖项的应征作品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将归还应征者。
因本活动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应将争议提交主办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来源:中共三穗县委宣传部三穗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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