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省首届“乡约浙里”创意大赛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举办浙江省首届“乡约浙里”创意大赛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
为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人文乡村建设,以文化引领乡村振兴,根据农业农村部《“大地流彩—全国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工作方案》《关于举办第四届印迹乡村创意设计比赛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结合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乡约浙里——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工作部署,经商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浙江省首届“乡约浙里”创意大赛,现就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文化引领乡村振兴创意赋能美好生活
二、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主办,中国美术学院承办。大赛设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大赛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中国美术学院,由中国美术学院媒体城市研发中心具体执行。
三、大赛内容
本次大赛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人文乡村建设要求,设置乡村规划、乡村产业、乡村文化创意三个赛道。参赛作品紧扣农业、农村、农民主题,体现理论与实践结合、概念与应用结合、创意和乡土结合的理念,突出浙江特色元素进行创作设计。
(一)乡村规划设计类赛道
参赛作品综合运用文化、艺术、科技等多学科设计理论、方法和工具,突出当地自然资源禀赋和人文特色,进行村庄设计,主要包括:
1.村庄规划设计。参赛作品包括未来乡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等以单个村庄为核心的规划设计;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等片区化、组团式村庄规划设计;村民自住房“微改精提”、古民居修缮保护、危旧房拆改整治、闲置房改造盘活,以及美丽庭院规划设计等。
2.乡村景观设计。参赛作品包括乡村民宿、农家乐、游客接待中心等旅游设施设计;农田大地艺术、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核心区、农业公园等景观设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礼堂、乡村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设计;乡村数智生活馆、“一老一小”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设计。
(二)乡村产业设计类赛道
参赛作品围绕乡村产业发展,用创意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土特产”品牌,从生产、生活、生态角度,拓展乡村运营渠道,助力“三产”融合。具体包括:
1.“土特产”创意赋能设计。参赛作品包括土特产、“农遗良品”IP、标识LOGO设计;区域公用品牌等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特色农产品、农家小吃、非遗产品等包装设计;乡村品牌和周边文旅产品设计等。
2.乡村经营创意赋能设计。参赛作品包括乡村运营品牌及IP打造设计;乡村运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设计;乡村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间传统工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设计;沉浸式、互动式营销和农事节庆场景设计等。
(三)乡村文化创意类赛道
参赛作品体现乡村文化业态魅力,以视觉艺术、舞台艺术等文化艺术形式,将乡村本土文化资源转化为创作素材,展现乡村美好生活场景。具体包括:
1.“浙里的乡村最美丽”短视频大赛。参赛作品包括乡村美景、非遗民俗、民间技艺、乡村生活等,通过探索乡村人文之美,展示乡村的美丽风光、丰富文化,以及勇立潮头、敢于创新的浙江“新农人”形象,用镜头记录美好生活,用声音传递乡村热情。
2.“浙里寻乡愁”活动策划。参赛作品包括民俗节庆活动方案、动态海报、动漫作品、微电影等,展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二十四节气农耕文化、历史典故、乡风民俗等,设计策划农事体验、教育研学、乡村旅游等内容。
3.“浙里我代言”乡村文艺作品。参赛作品包括村歌、村曲、村剧、舞蹈、曲艺小品、VLOG等,展示沉浸式体验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介绍宣传乡村文化景点、非遗、传统技艺、文化名人等乡村文化资源。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发动(8月15日—8月25日)。成立大赛组委会和秘书处,各地根据大赛通知做好动员组织,有意向的县(市、区)递交承办赛事申请。
(二)作品征集(8月25日—9月15日)。参赛者登录“乡约浙里”创意大赛官网(www.artofrural.org.cn)完成实名注册,并报送参赛作品,具体参赛流程详见官网说明。
(三)作品初评(9月15日—9月22日)。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农业农村、规划、文化等领域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根据不同参赛组别和赛道选出入围作品。
(四)总决赛(9月下旬)。举行浙江省首届“乡约浙里”创意大赛总决赛。通过优秀作品路演、选手答辩、互动比拼等形式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组织各方开展交流活动,通过“青年创意营”等平台促进供需匹配、成果转化、项目落地。
(五)宣传推广(10月—12月)。获奖作品由大赛主办方报送全国总决赛,获奖选手入选浙江省现代“新农人”人才库。同时,组织获奖作品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浙江主场活动期间展示,同步在省级官方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人员
1.高校组。高校组指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为国内高校(含高职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参赛学生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2.社会组。社会组指项目负责人为从事涉及乡村文化、设计、运营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从业者(含高校教学、科研机构和高校教师),包括设计机构、团队(成员不超过5名)或个人。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公序良俗和大众审美取向,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作品应紧扣人文乡村建设要求,特别是有助于农业文化遗产、乡村非遗、传统村落、红色文化等农耕文化的挖掘、保护、利用,弘扬浙江优秀传统文化的乡土韵味、地域特色。
3.作品应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创作过程中采用生态环保材料,设计落地过程中体现低碳理念。
4.作品知识产权清晰,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纠纷。
5.作品可以是新创作的作品,也可以是已经应用落地的。作品创作时间应在2023年1月1日之后;已经参加过其他省级及以上比赛的作品不再参与本届比赛
(三)作品格式
乡村规划设计类和乡村产业设计类作品需提交设计文本。作品可以是创意策划书、商业计划书、活动执行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如有媒体宣传报道、网站链接及视频等辅助材料,可一并提交,其中视频需转化成MP4格式(大小不超过200M)。实物类作品,在初评阶段仅需提交照片。
乡村文化生活类参赛作品包括视频、动漫、宣传海报、策划方案等。视频类型和表现形式不限。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为1080P,短视频类为竖屏形式,微电影、宣传片、纪录片等为16:9横屏格式,大小不超过1G。
(四)作品评选
1.赛事评选均按照各赛道统一的评选标准和程序组织。
2.赛事评选均在大赛组委会遴选的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开展评选工作。每个赛道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相关设计领域专家不少于1/2。
3.参赛作品在大赛官网提交,评选结果在大赛官网公布。
4.大赛组委会和赛事组织者不向参赛选手收取参赛、参评和参展的任何费用。
(五)奖项设置
1.作品奖。总决赛主体赛作品奖项按社会组、高校组分别评审。按照赛题类型,以“乡村规划设计类”“乡村产业设计类”“乡村文化创意类”分类评选。根据评审名次先后确定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占比不超过参赛组别参赛作品总数的6%、15%和20%。入围作品均可获得优秀奖。如有特殊情况由评审组专家现场合议讨论后确定。
2.组织奖。积极承办赛事的单位,以及作品征集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六、有关要求
各市、县(市、区)要将此次大赛与人文乡村建设、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参与,广泛宣传发动。有承办赛事需求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请于8月25日前报送《浙江省“乡约浙里”创意大赛承办表》(附件1)。每个县(市、区)至少报送参赛作品5份(每个赛道需报送1份以上作品,“浙乡我代言”文艺作品不少于2份)。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请于2024年9月10日之前将拟报送的《参赛作品清单》(附件2)报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后于9月16日前报厅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处。
联系人及电话: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处余峥,0571-86757515;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吴琼洁,
“乡约浙里”创意大赛秘书处:中国美术学院媒体城市研发中心
附件:
1.浙江省“乡约浙里”创意大赛承办表
2.参赛作品清单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14日
https://mp.weixin.qq.com/s/NYLLy2k8Tj-ggzKvAehn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