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沙河高教园生态绿廊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作为主办单位,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承办单位现举办“昌平区沙河高教园生态绿廊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将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规划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4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成果。
0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昌平区沙河高教园生态绿廊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
1.2项目位置:以沙河高教园公共服务配套区规划的生态绿廊作为设计范围,南至高教园南二街,北至高教园北三街北侧绿地,东临北沙河东二路,西临北沙河东一路。
1.3项目规模:
(1)设计范围:
本次设计范围面积约21.75公顷。重点区域设计范围面积约11.1公顷。
(2)研究范围:
沙河高教园0302街区(公共服务配套区)。
1.4规划设计任务:
1.4.1总体设计要求
充分分析项目区位、交通、周边环境等条件和影响因素,结合项目定位、功能等因素评估项目所面对的问题和挑战,对该项目提出创新的、可持续发展的、补充服务配套短板、体现资源共享的景观概念方案设计。并在方案设计中以运营策划引导设计,努力实现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引导各高校、公益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公园运营、管理;通过场景设计力争引导多元主体入驻公园开展日常活动,尽可能降低后续运营带来的财政压力,探索运营资金平衡路径。
(1)设计单位需结合本项目的区位、项目定位及发展方向等,开展整体景观方案设计,并明确提出本项目的具体公园案名设计;
(2)落实上位规划理念及要求;
(3)塑造寓教于景的公共空间;
(4)打造连续有致的公共绿地空间;
(5)结合设计方案拟定实施时序;
(6)形成完整技术指标体系。
1.4.2重点研究范围设计要求
(1)打造特色亮点服务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2)公园周边商业和产业地块的城市设计;
(3)塑造连续有致的城市界面;
(4)周边用地城市设计。
1.5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1.6征集设计周期:50天左右。
02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03
征集联系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邢亚利、朱小锋、徐兴华、郝晴
联系电话:86-10-82575131/5137/5731/5831—256/812
传真:86-10-82575840
E-mail:kjysanbu@163.com
04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
4.2应征申请人应具有城乡规划或建筑设计或风景园林设计的相关资质或资格。
4.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机构应依其所属国或所属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或风景园林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4.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4.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
4.4.1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
4.4.2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
4.5除联合体内部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0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Word版本发送电子邮件至征集指定邮箱kjysanbu 163.com或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3日17:00(中国北京时间,下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将于2024年8月5日开通。
06
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中午12时0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
07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以上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08
其它条款
8.1知识产权
8.1.1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包括A3版面设计文册、A0标准轻质展板、电子文件和应征设计方案著作权声明等)均不退回。
8.1.2应征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8.1.2.1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2.2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在项目的规划设计中或在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8.1.2.3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
8.1.2.4应征建筑设计方案(如果有)的著作权归属于应征人,但景观小品及其建构筑物除外。
8.1.3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2应征设计补偿金
承办单位将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以下简称“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33万元(含税)。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承办单位将不予支付补偿金:
(1)应征人未能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征文件;
(2)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被应征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3)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8.3奖项的设置
本次方案征集将评选出1个优胜设计方案,其应征设计方案被选为优胜方案的应征人须根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优化设计要求对其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优化费用为人民币27万元(含税)。
8.4补偿金和优化费用的支付
应征人的补偿金及优化费用以人民币支付。如境外应征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常设机构,也没有可以接受人民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账户,可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收款人全权处理收付款事宜,并为其代缴各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税费,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8.5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6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7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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