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寨镇下烟鸡、石寨镇白花江宣传广告语征集大赛
为进一步促进石寨镇产业发展,推进石寨镇优质资源品牌化建设,增强石寨镇下烟鸡、石寨镇白花江建设的宣传推广度、社会认知度及品牌知名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广泛征集石寨镇下烟鸡、石寨镇白花江的宣传广告语,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5日
二、征集范围应征主体不限,个人和企业主体均可参加。
三、征集主题1.石寨镇下烟鸡宣传广告语2.石寨镇白花江宣传广告语
四、作品要求
(一)广告语要求
1.特色鲜明体现主题。2.文风简洁明快,深入人心,产生联想。3.每人提交作品不超过5条,每条广告语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4.好记易懂、朗朗上口,有较大吸引力和传播力。4.每条作品对宣传广告语的创意理念、内涵价值等附50-200字的创意文字说明。
(二)参选要求
1.使用范围:作品一经入选,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通过任何形式进行推广和使用。
2.应征作品具有独创性,必须声明为本人原创,未被注册使用,不得侵权、抄袭或模仿,不得含有涉嫌民族、宗教、性别歧视及其他有悖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等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五、征集方式
(一)网络投递。将《石寨镇宣传广告语征集表》发送至szzrmzf@126.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宣传语征集+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二)现场报送。将《石寨镇广告语征集表》报送至石寨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六、评审及奖励
(一)评审办法专家评审。征集活动结束后,镇政府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分类进行匿名评审,最终评选出录用奖。
(二)奖励办法本次征集设录用奖1.录用奖各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录用奖设计者凭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领取奖励和荣誉证书。
七、相关说明
1.最终入选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和版权均属征集方所有,除支付奖金外,不另支付报酬。应征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一经发现,将追究应征者、使用者法律责任。
2.采用情况将通过“容县石寨镇”微信公众号公布。
3.应征者以电子邮件报送的,应确保报送成功,并保留相关原始发送凭据。现场报送的,石寨镇政府将出具接受证明。若有内容相同者,以电子邮件先到达者或先报送者为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石寨镇人民政府。
附件:《石寨镇宣传广告语征集表》
2021年3月1日
石寨镇人民政府
https://mp.weixin.qq.com/s/vH8G7hMgADgJuooB2PCM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