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设计奖“浙有好竹意”创意设计大赛火热征稿中
竹子是大自然给予人类的馈赠。中国人对竹子的使用和研究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五千多年前的良渚文化时期,先民们就运用竹子进行捆扎、编织,他们用竹编苇织物支撑加固水井的井壁防止坍塌,使用竹木材料建筑房屋,为陶罐加上竹编护罩。千百年来,在勤劳智慧的中国人手中,竹子的加工工艺越来越精湛,用途越来越广泛。与竹相关的技艺和文化,也成为了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在历史长河中熠熠生辉。中华设计奖“浙有好竹意”创意设计大赛以传承中华竹文化为主旨,以传统竹工艺为创作核心,以多种现代手工技艺与传统竹工艺的融合为创新动力,进行创意征集。
大赛旨在推动可持续设计的实践,探索竹材在现代设计中的应用潜力,实现以赛兴业、以赛富民、以赛引流、以赛留才的多维目标。
产品设计
此类别征集以竹为元素的创意设计作品,设计方案应符合现代生活方式,彰显中国传统文化气质。
作品以传统竹工艺为基础,可融合多种手工艺进行创作,作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竹文创产品、竹艺饰品、竹艺玩具、竹制宠物周边、DIY材料包(包含配套教程)、竹家居产品、竹家具产品等。
装置设计
此类别征集以竹为主要材料的大型装置艺术作品,可用于户外和大型室内空间布展。
备注:产品设计命题的获奖作品需打样,请参赛者关注大赛官网信息。同时以上两组命题的获奖作品将直接入围“第七届中华设计奖”终评环节。
面向海峡两岸、港澳及海外设计机构、企事业单位、商业组织、个人原创设计师及院校师生(含职教赛道和高教赛道参赛群体)。
1.报名方式与费用
1.1.本次大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大赛官网“知产中国”(www.cidip.cn)访问“中华设计奖“浙有好竹意”创意设计大赛”专区,根据页面提示和相关说明完成报名和作品提交流程。
1.2.所有参赛者提交作品图纸及电子文件(提交文件均不退回),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或者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所有参赛者必须实名制填写个人信息,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1.3.本届大赛采取专家提名和公众报名相结合方式,专家提名作品直接进入大赛终评。为保证大赛公平公正性,提名专家和评审专家相互独立,提名专家及提名作品经评审委员会与大赛组委会审核后生效。
1.4.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参评、参展等费用,参评获奖者交通食宿费,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2.设计内容要求
符合相应类别主题,适应市场,兼具文化性、创新性、实用性、可延展性的创意作品,彰显品质生活。设计方案需充分考虑并表现出作品的人文关怀、功能创新、材料环保、用户体验、市场价值等方面。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利;若存有剽窃等不诚信行为,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获奖资格并保留追诉权力。
3.设计图纸
A3(297mm×420mm)竖版设计排版图1张,附设计说明及论述(中文300字左右)。不同角度效果图、三视图(鼓励手绘制图)、实物图片不超过12张(不包括竖版排版图)。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文件可选用jpg、Tiff、pdf格式,单个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设计图纸必须包含参赛作品名称、作品主题、彩色效果图、基本外观尺寸图,产品设计说明。
4.产品邮寄
产品设计命题获奖作品需打样邮寄至组委会,请参赛者关注大赛官网信息。
作品价值过高或体积过大请联系组委会沟通协商后再决定是否邮寄。
4.1.收件信息: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07号(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12楼)
中华设计奖组委会
张老师:
(邮寄前请联系组委会确认邮寄产品信息)
4.2.邮寄费用及作品退回
4.2.1.所有因作品寄送与退回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2.2.为进一步推广优秀参赛作品,组委会将在赛后进行作品展览活动。获奖作品需永久留存大赛组委会,用于中华设计奖展览馆展品陈列。
4.3.作品损坏处理
4.3.1.作品如在运输过程中破损,组委会将在收到货物的第一时间拍照联系参赛者,参赛者可根据作品签收和破损情况,自行向快递/物流公司索赔。
温馨提示
4.3.1.1.参赛作品中涉及动态图形、交互体验、影像类作品的,请联系组委会或发送视频至大赛官方邮箱(award@cidip.cn),邮件请注明“中华设计奖“浙有好竹意”创意设计大赛参赛作品+姓名+地区”,若因参赛者个人未标注产生的误报漏报,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3.1.2.所有参赛作品内容中不得出现参赛者姓名与参赛机构的相关信息(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参赛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等),否则被视为违纪,撤销参赛资格。
4.3.1.3.大赛服务
活动支持媒体和网站及其相关平台将对大赛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相关内容将覆盖PC端、移动端和社交媒体。
大赛组委会将对具有良好产业化和市场前景的优秀设计作品,组织评估并推荐有关部门、机构以各种形式开展产品化和商品化孵化;帮助已产品化的优秀设计作品需求对接商业资源,加速其商品化过程;连接制造、品牌和商业资源,为有意向出让或合作的优秀设计作品牵线搭桥;同时对大赛获奖作品提供推广增值服务,对大赛活动对接成功的设计作品,优先推广市场渠道。
4.4.奖项召回
当遇到以下情况时,中华设计奖组委会有权收回奖项标志的使用权和已颁发的奖金、奖杯和获奖证书:
4.4.1.获奖作品造成社会危害或负面影响的;
4.4.2.获奖作品侵犯了其他产品的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
4.4.3.设计者或生产者在未通知主办者的情况下对获奖作品进行明显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的。
5.知识产权
5.1.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由作者本人与大赛组委会共享,大赛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文化艺术传播、推广、产品转化、销售等,如需知识产权转让将与作者另签订转让合同书。
5.2.对于所有参赛作品,在参赛者知情的情况下,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宣传和推广中使用其相关材料,包括作者信息、设计效果图等。
5.3.谢绝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大赛组委会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
5.4.参赛者严禁抄袭或仿冒他人的产品或设计作品。一旦发现参赛者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与他人就参赛作品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问题,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者资格;因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侵权导致的法律责任全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大赛组委会造成的包括评审费、咨询费等所有损失。
5.5.所有获奖作品和参评作品,主办和承办单位有权出版作品集;大赛主办和承办单位对参赛作品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协助申请注册专利。
5.6.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如对报名有任何疑问,请洽:中华设计奖组委会秘书处
电话:0571-86801919
邮箱:award@cidip.cn
指导单位:
农工党浙江省委员会
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主办单位:
浙江理工大学
杭州市中华职业教育社
余杭区委统战部
余杭区林水局
余杭区百丈镇人民政府
中华设计奖组委会
支持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
农工党杭州市委员会
农工党杭州市余杭基层委
阿里巴巴淘天集团淘宝手艺人
执行单位:
上海宜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玩竹工社
蔡志忠文化馆
寻风觅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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