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黄塘镇地理标识设计方案的公告
为建设宜业宜居宜养宜游幸福新黄塘,提高黄塘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特向全社会征集黄塘镇地理标识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和设计要求
1.需富有新时代气息,并充分体现“水岸原乡幸福黄塘”乡风文明特色及各类资源优势,还应包含黄塘溪元素;
2.图案设计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
3.可广泛适用于二维、三维动画以及景观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4.地标的名称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5.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6.电子版存储格式为JPE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如邮寄纸质作品打印在A4纸上,不可折叠,并附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阐明标识设计基本元素、理念和含义。
二、应征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应避免与各种已经注册、使用的相关作品在名称和形式上雷同。不得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否则责任自负。
(二)应征者还应递交相应的《黄塘镇地理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三)作品上面不能出现作者信息,请单独备注姓名及联系电话,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txd1234567 qq.com。邮件标题:黄塘镇地理标识征集作品+姓名。如邮寄作品,请寄送到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人民政府宣教办(惠安县黄塘镇黄塘街90号),并在寄送外包装上注明“黄塘镇地理标识征集作品”。
三、应征作品评审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征集时间结束后,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最终审定结果后向社会公布。
四、应征作品奖励
一等奖1名,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0元;
二等奖2名,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000元;
三等奖3名,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五、应征作品权属
(一)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二)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及知识产权归黄塘镇人民政府独家所有,永久使用;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获奖作品,仅享有署名权。
(三)黄塘镇人民政府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征集时间、联系方式
作品征集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9日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联系人:戴庭美
联系电话:0595-87289024
电子邮箱:htxd1234567@qq.com
邮编:362101
黄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https://mp.weixin.qq.com/s/WG_s9tm4EHQAMw8tT6Dw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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