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普宁IP形象全民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为进一步推进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深入挖掘普宁深厚历史文化底蕴,
全面展示文明普宁新形象,
打造文明普宁新名片,
展现普宁之美,
传播文明城市魅力,
普宁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明普宁”IP形象,
诚邀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投稿若成功采用将获得万元奖金和荣誉证书!
1.
征集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26日
2.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单位、组织、个人均可参加)
3.征集要求
1.此次征集作品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IP形象,需充分展示普宁地方文化特色,突显普宁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积极向上的城市人文风貌,展现文明城市内涵,融入“文明普宁”元素或LOGO进行创作。作品立意积极向上、构思精巧、简洁大气、色彩协调、创意独特、辨识度高,适用于平面、立体再创作,且适用于公共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等各种载体和场所宣传。
2.投稿作品版面上不能出现任何会透露作者姓名、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文字、纹样或图形;不得包含宗教或商业信息;应明显区别于其他会徽,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相同或者近似;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华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3.投稿作品必须是高精度设计源文件(如PSD、AI或CDR)和JPG(或PNG)两种格式,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网格图)设计图稿,可根据设计需要提交投稿作品的多视角设计图稿及衍生应用效果,分辨率在300dpi以上,RGB模式。同时附以IP形象名称及设计说明,解释寓意、内涵等,字数在300字以内。
4.奖励设置
优胜奖1名(奖金12000元),优秀奖3名(奖金1000元),网络人气奖3名(奖金800元),各奖项不重复计算,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5.评审规则
本次文明普宁IP形象征集大赛参赛作品成绩将采用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专家评审占比80%,网络投票加权分数占比20%,两项分数之和为参赛者作品最终得分。评选结果将通过“普宁发布”“普宁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布。
6.参赛方式
1.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参赛报名表及承诺书进行填写。
2.请将投稿作品、参赛报名表及承诺书打包成统一文件夹并压缩(rar格式),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pn2211545@163.com,电子邮件需按“文明普宁IP形象征集大赛+IP形象名称+作者名称+联系方式”的方式进行命名。联系人:许竞帆,联系电话:0663-2211545。
7.版权要求
1.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无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行为,不得侵犯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等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因投稿作品进而引发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事宜的,取消参选资格,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投稿者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投稿者除根据本征集方案获相应奖励和荣誉外,不再获得其他费用。奖金发放后,如发现投稿者存在作品抄袭、盗用等行为,主办方有权要求投稿者返还全部奖金及承担合理的经济损失。
3.本次征集活动中的获奖作品,视为主办方委托创作作品,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及发布权等除署名权之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4.投稿者在确认奖项后,须向主办方提供作品矢量源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主办方要求,参与作品进一步的必要完善及相关衍生品的设计工作。
8.注意事项
1.如以团队或多人联合投稿形式参赛,应在参赛作品说明中附上团队成员名单及详细分工,并明确作品的第一作者,以此作为奖励发放或授权的依据;同一团队应明确其一位参赛人员为团队联系人,并按要求提供联系人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2.本次征集活动不收费、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3.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结算,如需缴纳税金,由参选者自行承担。
4.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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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普宁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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