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检察院“安小检”品牌标识征集活动开始啦
为持续推进“安小检”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其知名度、辨识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安小检”品牌标识。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
征集内容:“安小检”品牌标识(1组)
征集单位:福安市人民检察院
品牌
“安小检”
“法安天下,检润民心”是“安小检”的品牌立意。
“安”意喻我们福安检察人为市域治理现代化忠诚履职、为民司法,着力推进法治福安、平安福安建设,以实现“全家福安”的美好愿景。
“小”则是我们希望通过以法律监督实践的小视角展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视野,始终做到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小案守大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而“检”则有三层含义,即“在检言检、检视自律、检心为民”,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必须要立足检察职能,用心诠释检察担当。
01
活动安排
(一)征集阶段(即日起-7月31日)
面向全社会,个人或团体均可参评。
(二)作品初选(8月1日-8月10日)
按照报名要求进行作品初步审查等。
(三)作品复选(8月10日-8月25日)
“网络投票+评委审议”相结合。
(四)公示阶段(8月25日-8月31日)
获奖作品及等次将在“安小检”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02
作品要求
(一)体现品牌内涵和特色。突出“法安天下,检润民心”的品牌内涵,具备检察元素,体现检察特色。
(二)注重艺术表现形式。可选用检察机关代表性图案(如检徽等)、花形字体等,要求主题突出、构思精巧,既具有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又有直观的整体美感。
(三)适用多场合及载体。易懂、易记、易识别、易传播,可于平面、立体等多载体的二次创作,满足不同场合适用需要。
(四)为未发表原创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国内外组织机构所采用的标志,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且形象标识尚未被注册。
03
征集方式
参评者需提交至少1套完整的标识设计方案,且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安小检”品牌标识征集报名表
1.参评者须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参评者所有个人信息只用于本次评选使用;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者,须同时由该机构法定代表人署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2.“设计理念说明”一栏需体现对“安小检”的理解,阐述各部分组成以及色彩运用的意图,设计说明需清楚、规范、严谨、详尽。
(二)作品彩色稿组图
1.标识主图至少1张;与主办方全称(福安市人民检察院)、简称(福安检察)字体相组合的副图各1张。
2.所提交的设计须有电子版本及效果图,电子版本须为AI或CDR格式,效果图须J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大小10M以内);设计方案须采用彩色图形、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Tips:请扫描或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及相关设计素材。
04
联系方式
电子材料发至专用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安小检品牌标识征集”;若为纸质材料(或优盘),请寄送至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安小检品牌标识征集”字样。
专用邮箱:1055334914@qq.com
寄送地址:福建省福安市城南街道天马南路86号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邮政编码:355000
联系方式:(0593)8988317
温馨提示:所有参评作品及介质不再退还,请参评者自行保留备份。
05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一等奖(1名):5000元
二等奖(2名):1000元
三等奖(3名):500元
证书及奖金以作品为单位颁发,由获奖者领取后自行分配。所有奖项涉及的税费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06
活动声明
1.参评作品入围“复选”阶段后,以个人名义参加的参评者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等信息,以组织名义参加的参评者需提供准确组织名称、营业执照照片或扫描件等信息。
2.获奖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即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等所有权利且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有权将标识用于注册商标;未经活动征集单位许可,参评者不得擅自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获奖作品。
3.征集单位需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时,参评者应积极给予配合。
4.参评作品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参评者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同时,征集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获奖者需向征集单位退还奖金。
5.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次活动规则有最终解释权,凡参评者均视为知晓并认可本启事内容。
6.更多福安市人民检察院信息请参考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安小检”。
https://mp.weixin.qq.com/s/HSeHwHaFgF5thaXigFJ0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