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男女平等公益广告(平面类)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示
为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增强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弘扬先进性别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年2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面向社会开展了男女平等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征集期间,鲁网、山东网、闪电新闻、海报新闻、大小新闻、烟台时刻、水母网、文明烟台等省、市级媒体对本活动进行了新闻转载,市妇儿办共收到来自北京、广东、四川、江苏、河北、上海、济南、青岛等省内外及本地平面类公益广告作品501件,经评委会初步筛选,30件平面类作品入选优秀作品。
初步筛选的作品通过“烟台女性”微信公众号开展了为期四天的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占总评分的40%;同时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鲁东大学艺术学院等相关人员开展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占总评分的60%。最终平面类作品共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4名。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作为贯彻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载体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社会知晓率和认同度。
4月7日—11日为公示期。公示期间,如发现获奖作品涉嫌抄袭等侵权行为,可以向男女平等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举报,若举报属实,将取消获奖资格。
举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联系电话:0535-6243295。
奖项公示
一等奖
作品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UcjreFkUrpvaZ3tn-0FexA